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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ard
GB 7000.2-2008 Luminaires - Part 2-2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luminaires for emergency lighting (English Version) |
Detail of GB 7000.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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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roduction of GB 7000.2-2008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7000系列灯具国家标准共有19个部分,本部分是GB7000系列标准的第2部分。本部分应与GB7000.1《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一起使用。GB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应急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使用电光源的应急照明灯具的要求。GB7000的本部分不涉及非应急电压降低对高压气体放电灯灯具的影响。
对于含有诸如遥控器、指示器和转换器等附加特性的控制装置,本部分也包括GB19510.5 和GB19510.8规定的相关要求以及应实施并符合的试验。本部分代替GB7000.2—1996《应急照明灯具安全要求》,本版标准与GB7000.2—1996《应急照明灯具安全要求》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关于引用文件,增加了相关条款,即规范性引用文件(1.1),共有14个引用标准。
———关于定义,增加了最大过充电率(3.19)、遥控抑制装置(3.20)和遥控抑制模式(3.21)等3个定义。
———关于灯具分类,除了按GB7000.1以外,还应按本部分的附录B。
———关于标记
a)5.5,由于相关要求在GB7000.1中已有规定,本版已删除了前版5.5的要求,故本版5.5的内容已经更新。
b)5.6,前版中应急工作时间标记规定由本版的5.2规定,故本版5.6的内容已经更新。
c)本版增加5.15、5.16和5.18,内容涉及灯具光学参数表达准确性的规定、使用灯具前准备工作的说明,插头插座连接灯具的警告。
———关于结构
a)删去前版中涉及钨丝灯应急灯具的光源数量规定的6.5。
b)删去前版的6.12,该条由本版中的第20章规定,内容涉及模拟正常供电故障的试验装置及其开关型式等。
c)本版增加6.5和6.15,内容涉及自容式应急灯具的正常电源线路和充电线路的带电部件之间的隔离要求,以及带有遥控抑制装置的自容式灯具在应急模式工作时不应受遥控装置接线短路或接触接地影响的规定。
d)与前版比较,本版中6.8,6.18和6.19的要求有变化,本版6.8规定用附录A 的规定来
检验蓄电池;本版6.18规定铅酸蓄电池在休止模式下灯具蓄电池耗用的电流的限值增大了;本版6.19钨丝灯应急照明的自容式应急灯具中,灯泡电压的测定时机由原来的20%额定应急模式工作时间后改为30%额定应急模式工作时间。
———关于外部和内部接线,增加了10.1,规定除了有额外保护或警告以外,灯具的电气连接件应有防止断开的措施。
———关于灼热丝试验,本版标准第15章规定的试验对象扩大到应急照明灯具的外壳,试验时灼热丝温度提高至850℃。
———关于安全功能,在前版光度学性能的基础上,本版提出了光输出比和灯具的光强分布的合格判定方法(16.3),规定了应急疏散照明灯具内光源的显色指数(16.4)和应急安全信号在应急模式下的照度和亮度。
———增加了附录A、附录B、附录C 和附录D,分别涉及了应急灯具用蓄电池、灯具分类及表达、亮度测量和休止模式和抑制模式装置。
Contents of GB 7000.2-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