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修改采用JIS B 6915-1999《钢铁的渗氮及氮碳共渗》(日文版),按照其中气体氮碳共渗的主要技术及相关材料控制内容重新起草。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件在含氮、碳的气体介质中进行氮、碳共渗的常用材料、设备、工艺、检验、能源消耗、安全卫生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件的气体氮碳共渗处理。 本标准与JIS B 6915-1999相比,存在如下技术性差异: ——本标准的标准名称、规范性引用文件、工艺分类及代号和常用材料牌号与JIS B 6915-1999不同; ——本标准增加了气体氮碳共渗工艺内容; ——本标准增加了能源消耗、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要求。
本标准修改采用JIS B 6915-1999《钢铁的渗氮及氮碳共渗》(日文版),按照其中气体氮碳共渗的主要技术及相关材料控制内容重新起草。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件在含氮、碳的气体介质中进行氮、碳共渗的常用材料、设备、工艺、检验、能源消耗、安全卫生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件的气体氮碳共渗处理。 本标准与JIS B 6915-1999相比,存在如下技术性差异: ——本标准的标准名称、规范性引用文件、工艺分类及代号和常用材料牌号与JIS B 6915-1999不同; ——本标准增加了气体氮碳共渗工艺内容; ——本标准增加了能源消耗、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要求。